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广安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四级联考”)和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定向招考”)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备注:广安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和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等情况已在“智慧党建·小平故里先锋〈http://www.gadj.gov.cn〉成绩查询栏采用点对点查询方式公布,每位考生可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1.广安市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广安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4月8日至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广安市考试指导(市公务员测评)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考2023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应携带《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彩色打印或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份、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以下几类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还需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他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考生需在现场签署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诺书,待考察时进行核实。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当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
2.报考广安市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需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或证明:
(1)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①经任职村(社区)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职位所属县(市、区)委组织部签字盖章后的《四川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彩色打印或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份;②由任职村(社区)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截至2023年1月4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截至2023年1月4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脱贫村现任和离任的驻村第一书记,或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的证明材料1份;③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优秀工人应携带:①经工作地本人所在单位、职位所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签字盖章后的《四川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彩色打印或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份;②截至2023年1月4日,在四川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的证明材料(如:有效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证书(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优秀农民应携带:①经本人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本人所在单位、职位所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签字盖章后的《四川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彩色打印或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份;②截至2023年1月4日,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的工作证明材料;③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证书(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①经服务地有关单位、职位所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签字盖章后的《四川省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彩色打印或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份;②由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202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特岗教师,须经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的证明材料;③聘期已满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另外:
①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③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⑤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4日前退役,未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等证明材料;以及高校毕业证、退役士兵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⑦以艰苦边远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报考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面试递补资格审查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人员。递补考生需在接到通知后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届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事宜
(一)面试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持资格审查单位发放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考生请自备现金)。凡未按时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和缴纳面试考务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四级联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20日至4月23日(星期四至星期日),“定向招考”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14日至4月16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各职位具体的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面试当天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五、其他要求
(一)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个人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未参加资格审查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场。
(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追究责任。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三)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告知资格审查单位。
(四)后续有关体检、考察事宜,均以公告形式在“智慧党建·小平故里先锋(http://www.gadj.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26-2390075。
政策咨询电话:0826-2390075
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0826-2166108(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0826-2333044(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0826-2160566(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0826-2226071(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0826-2889605(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0826-4822721(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0826-5552805(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0826-6211765(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0826-3226387(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3日
原文标题: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以及2023年定向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adj.gov.cn/news/newsNoticeInfo.html?id=4429b6b069464458b4204d77ff7fcb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