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关于内江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内江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范围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考生可通过点对点查询笔试成绩、职位排名、是否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和有违规违纪情况者除外。
二、资格审查时间
隆昌市、威远县岗位审核时间: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市本级、市中区、东兴区、资中县、高新区岗位审核时间: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请各位考生仔细核对,切勿错过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三、资格审查地点
内江市委党校新校区(内江市东兴区321国道与栖霞路交叉口西北360米)博见楼一楼106教室(学校平面图附后)。
四、资格审查要求
(一)只有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取得面试资格。若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达不到3:1比例,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于2023年4月18日17:30前结束。
(二)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合格并确认缴费(缴费金额80元/人)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五)材料要求
1.《2023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张,彩色打印可不贴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考生提供,其余人员不提供);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统筹开展全市各级职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
(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各县(市、区)职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
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0832—2075022)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0832—2288105)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0832—3991709)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0832—5615167)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0832—8229589)
内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32—5858840)
六、相关事宜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www.njpta.org.cn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2-2042419。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公务员局
2023年4月5日
原文标题: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关于内江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31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