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将内江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3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二)地点: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8楼会议室(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407号)
三、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近期一寸证件照片);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学信网”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832—2058049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4日
原标题: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内江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2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