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锁更多学习技巧!
已收到您的需求,将会在24H内和您联系
全国统一答疑热线:400-600-8011
公务员考试2025考试时间
公务员考试考什么科目和内容
公务员考试网官网
公务员考试的报考要求
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哪个好
公务员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0年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藏汉双语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通知

2020-09-25 14:14:02
来源: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莫里斯
- 公务员职位排行榜~
【招录职位】
【招录最多】职位名称:青海省司法厅(91人); 部门名称:女子监狱监区一线一级警长及以下(1); 专业要求:法学类;招录人数:10; 【招录最少】职位名称:省纪委监委(3人); 部门名称: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专业要求:法学;招录人数:1;

上岸鸭公考快讯!2020年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藏汉双语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位的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0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公告》《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参加青海省2020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考试和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考试,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藏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需进行藏汉双语能力测试,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藏汉双语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

(二)参加测试人员: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藏汉双语职位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及黑色签字笔按时参加考试。

(三)未按时到场参加藏汉双语能力测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参加藏汉双语测试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严格遵守考场秩序,听从指挥。

(四)根据《青海省2020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公告》,参加青海省2020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考试,双语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根据《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参加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考试,双语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布的体能测评项目进行测评。鉴于我省属高海拔地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将体能测评1000米长跑标准放宽≤4′50″,800米长跑标准放宽至≤4′45″,其他体能测评标准不变。

(一)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7:40前到达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市城东区建兴巷22号)。

(二)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着运动服、运动鞋,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集合,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生在测评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评(如受伤等,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考生需下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录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在报到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五)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要开车前往。

联系电话:0971-6165203

附件1、青海省2020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藏汉双语测试考生名单

附件2、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藏汉双语能力测试考生名单

附件3、青海省2020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考生名单

附件4、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录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


点击下载

附件:1-4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0年9月25日


需要更多青海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的相关资讯、备考资料、考试攻略、名师辅导!请添加公考小助手微信:say-jipeng,公考相关疑问一对一为你解答!


上岸鸭公考,一切只为成功上岸!

2网站(1).png

相关阅读

2020年青海省司法厅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递补通知

2020年青海海南州公务员考试(含人民警察)藏语口语能力测试通知


版权声明: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上岸鸭公考”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上岸鸭公考”。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lihui@gaodun.com,电话:400-600-8011),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高顿上岸鸭公考老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1208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文章推荐
  • 资料分析
  • 常识判断
  • 言语理解
  • 判断推理
  • 数量关系
提示
请输入手机号
确定

注册

获取验证码
注册
提示
请输入正确手机号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