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用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选用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依法合规、委托办理的原则;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用岗位及要求
此次选用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共计301人,选用人数及工作岗位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18年邢台农村信用社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选用计划表》(附件一)。经选用后合格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劳务派遣方式,定向派遣到邢台市辖内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基层网点,从事柜员业务岗位工作。
特别提示:本次劳务派遣工将全部到用工单位所属乡镇基层营业网点工作,三年内不准县域辖内机构调动,五年内不准跨县调动。
三、选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专业要求为:经济学(门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等专业。部分岗位专业为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严格控制在选用总人数的10%以内。科技技术人员选用比例不低于2.5%。具体岗位学历专业要求详见《2018年邢台农村信用社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选用计划表》;填写专业时,请严格按照毕业证上的所学专业填写;
(三)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不超过25周岁(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0年1月1(含)日后出生);
(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表达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协作精神;
(五)了解国家经济金融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六)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认同农信社企业文化,服从工作单位和岗位分配;
(八)本次选用人员一律直接安排到基层网点工作,被选用人员三年内不准在县域网点间调动,五年内不准跨县调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3、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5、未满18周岁的;
6、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7、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或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本人及父母、配偶在农村信用社有不良贷款记录或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形成不良未偿还的;
9、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四、选用程序
本次选用工作实行公开选拔,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选用。为保证选用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本次选用工作委托专业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
(一)公告与报名
本次选用劳务派遣工,采取网上公告与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至5月30日,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7日至5月30日17:00,过期不再受理。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参加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在网上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用资格。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及拟报考用工单位和岗位条件,并按网站提示进行相关报名操作。
2、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真实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注册,设置“用户名、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并一定要选择工作基层网点名称及是否服从调剂。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
4、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二)初审与缴费
初审合格者,请持审核通过状态的报名表到所报考县级行社网点缴纳考务费150元(各县级行社为第三方公司代收,详见《邢台市农村信用社各县级行社缴费地址及联系电话》(附件二)),缴费时间:5月29日至5月31日17:00,过期不予受理。
(三)笔试
如期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请于6月2日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6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选用公司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根据选用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于6月5日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复审具体工作时间:6月6日至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资格复审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复审时,需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网站下载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各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8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的承诺书、学校学历证明原件等);
5、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必须含二维码。
相关原件在现场审核一致后即刻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恕不退还。
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待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程序补审,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未能按时提交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于6月8日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合格者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持《面试通知单》及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6月9日,具体地点、要求、分组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结果(进入下一阶段审核)6月10日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相关部门再次审核相关信息合格者,根据选用计划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在各县级行社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准考证号、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及专业,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选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为选用人员。劳务派遣公司与被选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本次劳务派遣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负责对被选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做为劳动报酬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九)培训上岗
劳务派遣工要严格遵守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
五、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培训、签订合同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人员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使用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次选考尊重和维护报考者的隐私权,对报考者的信息严格保密,未被选用人员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报考者请注意随时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工作咨询电话:0311-82283813
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