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信社招聘考试每日一练(19.10.26)

2019-10-26 14:36: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农信社
  6.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双方还在借条上写明“如果半年内没能还钱,车就归乙。”现已超过半年,甲仍未向乙还款。此时,这辆车归________所有。

  A.甲B.乙C.甲或乙D.甲和乙

  【答案】A。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故甲乙两人的约定是无效的,所以车仍归原所有权人甲所有。答案为A。

  7.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

  A.可以转让

  B.不得转让

  C.经抵押人同意可以转让

  D.经抵押人和主合同债权人同意可以转让

  【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故本题答案选B。

  8.余杰有一辆价值20万元的小轿车,他用小轿车作抵押向杨洪借款18万元。由于长期拖欠某汽修厂修理费10万元,汽修厂将余杰送修的汽车留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汽修厂无权留置汽车,因为该汽车已经有抵押权存在

  B.汽车折价后平均返还杨洪和汽修厂欠款,不足部分向余杰追债

  C.汽车折价后优先返还杨洪欠款,多余部分可返还汽修厂

  D.汽车折价后优先返还汽修厂欠款,多余部分可返还杨洪

  【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所以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因此此题一个小轿车上设立了两个物权,抵押权和留置权。两个物权都是成立的。但在偿还时,则优先偿还留置权部分,即先偿还汽修厂的欠款,多余部分再偿还抵押权部分,故选择D。

  9.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下列关于债的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是:

  A.债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B.债权的实现必须依靠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

  C.债的当事人双方是特定的

  D.债可以因合法行为而发生,也可以因不合法行为而发生

  【答案】A。解析:债的特征如下:1.当事人都是特定的;2.客体包括物、知识产权和行为;3.其实现必须依靠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4.可以因合法行为发生,也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债的客体是行为,不包括物和智力成果。故本题选A。

  10.与简单之债对应的是:

  A.复杂之债B.连带之债C.种类之债D.选择之债

  【答案】D。解析:与连带之债对应的是按份之债;与种类之债对应的是特定之债;与简单之债对应的是选择之债,故正确答案应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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