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固原市、中卫市职位11月9日体检,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职位11月10日体检。
二、体检医疗机构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共4家,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具体体检医疗机构由各招考单位在体检前通知。4家体检医疗机构为: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499号,老火车站西200米)。
(三)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利群西街2号) 。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康复鉴定指导中心(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康乐巷5号)。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加体检考生须于体检当天早晨8:00前到达指定体检医疗机构,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体检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以采样时间为准),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非中高风险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正常参加体检。
(二)体检前2日,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体检前1日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保持空腹,不可饮水和进食。
(三)怀孕或者可能已受孕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
(四)参加体检考生还须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体检费用以定点体检医疗机构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5日
原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xpta.com/gwyks/202211/t20221105_4941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