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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辽宁省考公安系统岗位的考生应该都知道,除了笔试,面试,还需要参加体测,那么参加辽宁公务员公安系统体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上岸鸭公考将为考生整理在下文。
辽宁公务员体测注意事项
(一)考生除携带资格审查需要的证件及有关材料外,其他物品(含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
(二)考生应着运动鞋和运动服。
(三)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不得自报姓名。
(四)在参加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的过程中,无论结果是否合格,考生均应到相应登记处登记并签字确认。
(五)考生在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时,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滞留。
(六)考生录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全省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公安专业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体能测评各项目运动强度较大,有可能在运动过程中发生意外,考生本人应确定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剧烈运动。如考生因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怀孕及其他身体不良状况,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主动放弃测评资格;如因身体状况不良,身体对测评强度、天气等不适应或测评前热身不充分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意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需参保人身意外险,请考生自行安排。体能测评结果以现场为准,不进行复测。体能测评各项结果均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以上就是为考生整理出“辽宁公务员公安系统体测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备考公安系统的考生一定要了解清楚,希望上文对考生能有帮助。如考生想要了解更多资讯可关注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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