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市级以下机关〔包括公安、法院、检察院、市属监狱戒毒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面试将于近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参加本次面试的人选为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市级以下机关〔包括公安、法院、检察院、市属监狱戒毒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至22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7:00考生入场),下午13:30开始(12:00考生入场)。
请考生务必按照《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面试人选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每名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三、面试地点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上午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7:00前到达考点,下午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12:00前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考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报到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每半天考试前,同一考场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考试顺序,并按顺序号参加考试。
5.考生进入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顺序号。考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及职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考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考生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领取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听完本人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考生从报到至离开考点,除必要时需摘掉口罩以外,要全程规范佩戴蓝色医用口罩(考生自备)。
相关提示:
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面试人选及时间安排.xls
沈阳市公务员局
2023年4月12日
原标题: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沈阳考区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ysksy.cn/ksdt/ksdt/202304/t20230412_4447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