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昌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体测)有关事项公告

2023-04-28 15:33:55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芒果

根据《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南昌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体测)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测

(一)对象

报考南昌市公安机关(含县区公安机关)警察职位、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警察职位、县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及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考生。在南昌市参加面试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同步开展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23年5月5日。

考生请于当日早上7:00前到达体能测评考点并进入候考室,7:30封闭候考室,超过7:30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体测资格。

(三)体能测评考点

南昌市公安局反恐处突训练基地(新建区青西村宏福大道特1号)。

(四)体能测评标准

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专武干部考试录用中加试军事理论和进行体能测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组字〔2007〕57号)执行。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1992年1月1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2年1月10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五)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缺席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测。考生体能测评的分组和出场顺序通过抽签决定。体能测评项目一般一天内完成。测评项目的先后顺序,应先测试对体能消耗较小的项目,后测试对体能消耗较大的项目。

2.考生根据天气情况自行准备好测评所需服装、鞋帽、饮用水等物品。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无理取闹、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4.考生应当场签字确认本人的体能测评成绩,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考生是否入闱体检将当场告知,不再另行公告名单)。

二、体检

(一)对象

所有入闱体检考生。对于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时间

2023年5月6日-7日。

(三)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1.南昌市公安机关(含县区公安机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生,请于5月6日早上6:30前到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866号)集中。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到将按弃权处理。

2.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考生,请于5月6日早上6:30前到红谷滩会议中心门口(红谷滩区雄州路29号)集中。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到将按弃权处理。

3.南昌市直机关、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高新区、经开区、湾里管理局考生,请于5月7日早上6:30前到红谷滩会议中心门口(红谷滩区雄州路29号)集中。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到将按弃权处理。

详见附件1。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五)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须与考生本人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1张、体检费360元(体检当日在医院扫码支付)、黑色签字笔1支。

2.参加体检人员请仔细阅读《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空腹、不吃早餐、不喝水参加检查。女性考生体检当天建议不要穿着连衣裙、连裤袜。

3.体检现场不允许使用手机(含电子手环、智能穿戴等)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4.报考人员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体能测评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报考人员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怀孕考生需携带并当场提交书面申请书(见附件6)、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医院孕检报告单。

5.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其他事项

1.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录用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体测)名单,因体检(体测)、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公布考察名单,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附件:1.南昌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具体安排表.xlsx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附件:3.江西省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doc

附件:4.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docx

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doc

附件:6.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

附件:7.怀孕考生关于延缓进行部分体检项目检查(体能测评)申请书(样稿).doc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7日

 

原标题:南昌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体测)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ncdj.nc.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2&id=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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