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江西省公务员有以下要求,高顿小编整理好放在下方,大家记得收藏哦:
国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品行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1日至2005年1月1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学历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户籍要求:本次招考面向全国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招考(本县户籍是指公告之日前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人或家庭成员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3届毕业生,统一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考试,不参加本次全省录用考试。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