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境)内外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介绍
学校介绍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https://www.hrbcu.edu.cn。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三)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五)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岗位,其中教学、科研岗位须为学术型硕士(岗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公开招聘计划中另行注明)。国(境)外院校毕业,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所读专业与国(境)内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为相关相近学科专业。
(六)应聘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岗位的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者,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七)原则上应聘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的人员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其他岗位人员应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公开招聘计划中另行注明)。
(八)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人才招聘计划》(附件1)。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享受待遇
(一)正式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在编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二)除上述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聘用后,享受现行待遇,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中相应条款的待遇分别由黑龙江省人才办和哈尔滨市人才办支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应聘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人员报名截止至2023年12月15日16:00,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应聘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岗位人员报名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16:00,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hucrczp@hrbcu.edu.cn,报名邮件标题须标明“应聘部门+岗位代码+应聘者姓名”,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的压缩文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附件须小于10MB,附件不能链接到其他邮箱或网址,如因此造成报名材料无法下载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材料按《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附件4)所列项目准备。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材料审查后确定具备报名资格人选。
1.符合应聘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的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面试。
2.经初审符合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发布资格确认公告。资格确认方式、时间、地点将在资格确认公告中一并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资格确认所需材料按《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附件4)所列项目准备。
(三)岗位比例要求
1.应聘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的人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2.应聘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岗位的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最低比例为1:3,如果低于此比例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
(四)考核、考试
1.应聘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的考核
(1)用人部门确定面试时间并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数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进行加试,录用加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面试时须提交《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附件4)所列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须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岗位的考试
(1)笔试
①笔试方式、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信息将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②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面试,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2)面试
①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信息将通过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数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4)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录用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
(五)聘用
1.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
对考核、考试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拟聘人员须到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不递补。
2.备案及公示
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合格人员,经学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可办理入职手续。
3.入职手续办理
(1)招聘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须在6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干部调动商调函,并签订基本服务期协议书,确立聘用关系。
(3)学校在收到聘用人员人事(学籍)档案后为其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聘用人员须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2020年10月1日后无法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应聘人员,可提供护照及签证,以出入境信息佐证在外留学期限;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原件。
(4)聘用人员须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所提供材料、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6)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岗位安排和调整。
(7)聘用人员基本服务期为5年。
4.在招聘公示期满,办理入职期间,因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空缺名额的,不递补。
五、纪律要求
1.学校有关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2.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思想政治鉴定表中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六、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
咨询电话:(0451)84892332薛老师
(0451)84892020所老师
报名邮箱:hucrczp@hrbcu.edu.cn。
七、声明
哈尔滨商业大学发布有关公开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是“哈尔滨商业大学”(域名:http://www.hrbcu.edu.cn/),信息发布的具体栏目为“人才招聘”专栏(网页地址:http://www.hrbcu.edu.cn/rczp.htm)。
以上内容及招聘环节通知、公告、公示等,以学校官方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利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告知,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哈尔滨商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rbcu.edu.cn/rczp.htm)查看相关信息。
附件: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3年6月14日
原标题: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FDFDE4417E4EE9DFE0530A0012AC28E8&selected=zp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