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根据考生填报信息统一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三)笔试
本次招聘设置笔试环节。各个考点具体组织线上或线下形式,视考点当地疫情情况及报名人数而定。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另行补充公告。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及教学能力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资格复审人员。
考生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本次将于各个考点设置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具体组织线上或线下形式,视考点当地疫情情况而定。
1.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复审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①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并签字;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
④《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⑤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⑧教师资格证;
⑨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⑦⑧⑨项,其中④《就业协议书》,可提供电子版截图或扫描件;其中⑤,若考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⑧,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关于报考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考试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⑦⑧⑨项。
以上材料中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不予退还),查验原件。
(五)心理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复审后,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成绩。
(六)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形式进行,具体组织线上或线下形式,视考点当地疫情情况而定。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板书能力、仪态仪表等教师个人综合素养。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需增加专业技能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计算综合成绩。
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到确定体检人员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有体检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报名系统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公布。
(七)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现场签约一般在面试全部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考试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在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四)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视考试时考点城市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6.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7.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8.不服从组织调配的;9.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拟聘的国内和国(境)外的毕业生,须按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以上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在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977、0756-7263395(金湾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监督电话:0756-7262786(金湾区教育局)、0756-7263359(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秋季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内教师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关于报考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考试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4.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秋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有关问题解答
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原标题: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秋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jinwan.gov.cn/jinwan/zwgk/rsxx/gzzk/content/post_3444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