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赫章县2022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考调城区部分缺编学校教师实施方案(96人)

2022-07-13 16:40:5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桔子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考调96名教师到赫章县第五中学等城区缺编中小学工作。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合理搭配学科、空编准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制定考调方案,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见《赫章县2022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考调部分缺编学校教师岗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面向编制属赫章县所辖的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考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3.截止2022年8月31日在乡镇工作满5年。

4.学历、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

(1)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副高及以上职称,可凭相关证书放宽到大专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必须一致(从事报考学科教学工作连续3年以上,且近3个学年教学质量在全乡(镇、街道)(县直学校在本校比)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中等水平以上的不受专业限制,相关证明由中心小学、初级中学或所在县直学校出具)。

(2)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未作出结论的,处分期未满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经查实有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败坏他人名声或有网上恶意炒作行为的。

(四)因师德师风问题,被给予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五)有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六)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组织处理的。

(七)外县调入或县内跨乡镇调动未满3年的。

(八)本次考调学校教师不得参与考调。

(九)其他有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五、加分

本次考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百分制折算前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后加分(不能同时提供加分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加分的,不再进行补加分)。

(一)2019年8月至2022年7月三个学年间,在除汉阳街道、双河街道、七家湾街道、白果街道、金银山街道、达依、水塘堡、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平山等11个乡镇(街道)以外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含相关乡镇所在地县直学校)连续三年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笔试成绩加3分,未承担班主任工作的加2分(连续三年在不同学校任班主任的可以合并计算,三年内既有在村校任教经历又有在中心小学、初级中学或中心幼儿园任教经历的按加2分算);有交流到非本乡镇(街道)学校或其他单位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不予加分。

(二)2019年8月至2022年7月三个学年间,在除汉阳街道、双河街道、七家湾街道、白果街道、金银山街道、达依、水塘堡、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平山等11个乡镇(街道)以外的乡镇村校(教学点)连续三年都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笔试成绩加4分(虽承担班主任工作,但期间有被本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中心幼儿园和在本乡镇的县直学校借用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只能加3分),未承担班主任工作的加3分(有交流到本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中心幼儿园和在本乡镇的县直学校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只能加2分);有交流到非本乡(镇)学校或其他单位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不予加分。

(三)汉阳街道、双河街道、七家湾街道、白果街道、金银山街道、达依、水塘堡、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平山等11个乡镇(街道)的村校和教学点(不含城区学校和中心幼儿园、水塘堡乡田坝初级中学、田坝小学,达依乡茶园小学,第八小学、汉阳街道幼儿园,财神镇鱼塘小学、中田小学,野马川镇毛栗小学、大田小学、乌木小学,平山镇第二小学),加分按除汉阳街道、双河街道、七家湾街道、白果街道、金银山街道、达依和、水塘堡、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平山等11个乡镇(街道)以外的中心小学加分条件执行。

(四)学校行政班子成员(指编制部门核定的校级领导和内设机构领导由县教育科技局行文任职的)参加考调,加分按所在学校班主任标准执行。

(五)个人获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含各级骨干教师和名师),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临时性工作所获表彰不予认可,本款加分认定不分级别和类别,不累计加分,只以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

以上五款加分只以其中分值最高一款认定,不累计加分。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时间

2022年7月11日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由他人代报的,出现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名地点:赫章县第四中学

4.报名要求:按照条件要求,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需使用A4纸张)。

(1)毕业证书(不受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不受理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同意报考证明。乡镇(街道)学校由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出具且经乡镇(街道)党委同意并加盖其公章,县直学校由学校出具(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正副校长还须经县教育科技局党组同意并加盖其公章)。

(3)经审核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师德师风审查报告表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见证明模式),经审核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的班子成员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经审核盖章签署“与原件相符”的表彰材料复印件1份。

(6)报名表(内容除签字外均需打印)1份。

(7)报名信息采集表(只提供电子档,所有内容必须与报名表一致,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一并交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

5.报名采取定校、定岗位报考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所设岗位数达不到2∶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或调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如符合本次考调其他岗位报考要求的,在2022年7月21日下午6:00前,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准予改报其他岗位,不能改报和不愿改报的,对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整个考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参加考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本次考调工作资格审查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收费凭据于2022年7月28日下午14:30至16:30在赫章县第四中学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加分公示。

2022年7月23日将加分情况在“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若有疑问的于7月24日向赫章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实名反映。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调岗位开考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2的,则看能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是否达到70分及以上,达到者可不考虑比例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必须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

3.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核

(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复试,面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

(二)为防止报考人员之间出现不正当交易,严肃考风考纪,做到诚信报考,考核对象一经确定,就不能提出放弃考核或放弃调动的要求(若要放弃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未进行前提出)。若不按规定无故放弃考核或放弃调动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及调动,并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考核工作由县教育科技局组织用人学校进行,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四)若考核对象因师德师风等方面问题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但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试用当月起,其编制、工资等手续全部转到调入学校管理。本次考调的教师,主要解决城区部分缺编学校的师资不足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如今后城区学校需要岗位调整,必须服从组织在城区学校范围内的调整安排。

十、签订聘用合同

(一)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为达到用人学校调入人员稳定目的,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此次缺编考调的人员,应与调入学校签订含“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离职进修和不申请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组织需要提拔或报考乡科级以上干部的除外)”补充条款的聘用合同,如有违约,则按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处理。

(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调回原单位,所签合同自然解除。

十一、其它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科技局)

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纪委监委)

(二)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和“赫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查阅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疫情防控。

根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精神,由县卫健局制定考调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并选派医务人员参与考调期间的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调的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若报名、考试前国家、省、市部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本《考调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赫章县教育科技局,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报名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4:相关证明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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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原文标题:赫章县2022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考调城区部分缺编学校教师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s://www.gzhezhang.gov.cn/xwzx/tzgg/rszp/202207/t20220711_75505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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