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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因疫情原因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可申请退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3月14日至18日,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二、受理范围
报名参加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核实后,可申请退费。非疫情原因缺考的考生不予退费。
三、受理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行程码截图(变黄变红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隔离证明、社区或学校封闭公告、发热或新冠确诊医学证明或因其它疫情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将证明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所在考区电子邮箱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身份证号码”。考生可拨打所在考区咨询电话了解详情。
四、退费说明
1、经核准退费的考生,其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2、考生因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法入场或其他自身原因缺考的不能退费。
3、已参加考试的科目不能退费。
4、个人邮件填报信息与实际报名信息不符的考生无法退费。
5、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提报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附件:
辽宁省招考办
2022年3月13日
原文标题:关于受理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退费申请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lnzsks.com/newsinfo/IMS_20220313_41063_59Plg3kYb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