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我县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保康县的社会人员,可在保康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点在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二、认定对象
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人员。
三、学历标准
(1)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专科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班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
四、普通话要求
(1)语文、幼儿园、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其它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认定程序
网报时间
9月21日—9月30日9:00—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漏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申请人网报后,请将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2507570977 qq.com。并实名申请加入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956593865。联系电话:0710-5990967。
六、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提供电子材料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1.照片:必须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
2.专业技术职务:据实选填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填“无”。
3.申请地类型:据实选填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4.申请地地址:据实填写以上选定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详细地址。
5、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的,网报信息无效。在外地工作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6、体检约定医院为“保康县人民医院,体检前不得进食、进水(周一至周六能检查,查血必须上午10点前完成)体检联系电话:0710-5815502。近一个月内体检合格的体检报告有效。请在“保康县政府网”“公告公示栏”下载《体检表》,插入电子照片、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出来带到县人民医院体检用。体检表原件和照片交到县医院体检中心(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七、教师资格证领取
请随时关注“保康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上的领证通知。申请人(或委托人)可凭《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点(保康县行政审批局四楼大厅行政审批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很重要,请务必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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