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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中山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领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对象
2019年秋季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请申请人一定要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领者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对其认定信息进行注销,本次认定无效。
领取时间:12月23-24日。
工作时间:8:30-11:30,13:00-17:00。地点:中山区教育局人事科(505室)(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201号)。
三、领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到现场领证的,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不能现场领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证书。需要提供证书人的身份证原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代领证书委托书。
3.选择邮寄领证的申请人,根据邮寄单号及时查询证书投递情况。
联系电话:0411-82318103
点击下载
中山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13日
原标题:中山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领证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lzs.gov.cn/#/article?currentLocation=%E5%85%AC%E7%A4%BA%E5%85%AC%E5%91%8A&questionnaireId=655037741091913728&id=655037741091913728&level1=%E6%94%BF%E5%8A%A1%E5%85%AC%E5%BC%80&level2=%E5%85%AC%E7%A4%BA%E5%85%AC%E5%91%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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