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赣州市龙南市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公告

2021-04-20 14:07:05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锦鲤

2021上半年江西赣州市龙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目前已经发布,江西赣州市龙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5月17日8:00—5月31日17:00,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6日8:00—6月29日17:00,具体资格认定公告时间、认定对象、所需材料等内容查看下文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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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2021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与对象: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5月17日8:00—5月31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的申请人。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6日8:00—6月29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申请人在报名时应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网报对象”,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

2.申请人在我市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3.选择“邮寄证件”(邮寄费自理,货到付款方式支付)的申请人,请准确填写收件人地址,并填写2个以上联系方式,确保快递能及时准确联系,因邮寄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

⑴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6月3日—6月9日上班时间(不包括5—6日双休日);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7月2日—7月8日上班时间(不包括3—4日双休日);

(2)地点: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大会议室。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龙南市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2)户口本或居住证;

(3)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在体检表 “相片”处粘贴牢固,在“报名信息登记表”粘贴照片处粘贴1张相片(不要全部粘贴,以便撕下办理证书用));

(4)网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表(可到龙南市人民政府网或 “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认定公告中进行下载,A3纸双面打印)。

3. 申请人应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地点为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行政审批股,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关注“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龙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 龙南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 持有龙南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龙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 驻龙南市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取得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赣州市教育局官网和赣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赣州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3559230。

点击下载>>>

认定流程操作手册

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1年4月20日

原标题:2021年龙南市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ln.gov.cn/lnzf/c104543/202104/39a4d9b89f5f4d64876d14c89802e29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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