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5月14-15日举行,部分考生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未能正常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未能正常参加考试考生报考费用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按原缴费渠道退回。现就退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5月16至18日(网上受理时间截止5月18日17时,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超过受理时限的视同自愿放弃)。
二、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被限制出行未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一)考生退费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1)。
(二)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健康码”“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时间为5月14日至15日),截图应清晰完整。
(三)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须至少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管控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图像文件)。
四、提交方式
考生须于5月18日17时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所报考区。其中兰州、张掖、武威、陇南、临夏、甘南考区采取二维码采集信息方式,考生扫描二维码(见附件3)后根据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其他考区要求电子邮箱(见附件2)方式报送材料,电子版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应清晰完整,按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形成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图像不清晰完整的视同自愿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退费申请表,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退费的,由本人承担;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需与所报考区及时联系,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送达。各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须进行严格核实,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对于不符合退费条件的需及时告知考生。
(三)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按原缴费渠道退回,退费的考生,其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附件:
1.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退费申请表
2.全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方式
3.兰州、张掖、武威、陇南、临夏、甘南信息采集二维码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退费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ganseea.cn/html/fxlks/NTCEks/7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