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了,预计招录9272人,报名时间为:11月8日到11月14日,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6日16∶00;缴费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7日16∶00。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
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报考指南已经给公布,关于体检(体能测评)的问题如下解答:
1、体检按照什么标准进行?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组织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报考者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哪些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者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怀孕考生如何参加体检?
怀孕考生应书面申请并提供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经审查同意后可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完成体检。
5.报考哪些职位还需要进行体能测评?
(1)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
(2)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的人民警察职位;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
6.体能测评的依据是什么?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1991年11月15日(含)以后出生的报考者,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1年11月14日(含)以前出生的报考者,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7.体能测评安排在什么阶段?
体能测评一般安排在面试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