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考试录用参公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考试录用参公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报考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且按成绩排名进入所报考职位1:3比例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20日14:0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1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具体复审内容如下(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就读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等)。
7.其他招考公告和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资格复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现场正常秩序,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场地。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0431—88906492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023年3月18日
原标题:关于2023年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考试录用参公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303/t20230318_8680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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