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边境管控,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实现对跨境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在早”“处置在先”的目标,决定面向全县招聘联防所轮值联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边境管控轮值联防员,主要从事边境地区联防所日常管理、边境巡逻等工作。计划招聘轮值联防员56名,主要从事计算机等相关监控设备日常管护。其中包括视频巡查岗22名,负责联防所监控大屏巡查值守;后勤管理岗4名,负责后勤管理;边境巡逻岗30名,负责开展边境线巡逻工作。聘用人员将分配至章凤镇边境沿线各抵边一级、三级联防所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2名,女性4名;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岗选聘人员必须熟悉计算机操作;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生理缺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协助开展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工作,能长期在边境艰苦环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治安维稳秘密。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2.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人员,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偷引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8.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11.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02月28日至03月0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章凤镇强边固防指挥部办公室(章凤镇财政所一楼),联系人:赵丽蓉。
报名咨询电话:18788216882
报名邮箱:505600902@qq.com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方式采取电话预约报名、本人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不允许代报,报名人员可提前向报名点电话预约,携带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是退伍军人的需提供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电子版《报名登记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由陇川县章凤镇辖区派出所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章凤镇人民政府组织镇纪委、边防办、武装部、三象派出所、边境派出所、卫健办有关领导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四)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
(五)体检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100元/天,每月3000元(聘用单位负责为聘用人员购买“意外险”)。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招聘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要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
(监督电话:0692-717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