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龙江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7人公告

2022-01-11 17:46:16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大东

根据新时期公安工作需要,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用于安置失业人员,主要参与治安巡防及公安机关内务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人员为男性。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公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身高要求:170CM以上。

3、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学历)。

4、政审要求:必须政审合格,其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5、户籍要求:双鸭山市区户籍(不包括县),尖山区户籍及居住地为尖山区人员优先。

6、具备以下条件的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复员转业军人;

②有驾驶技能;

③计算机专业;

④有其他特殊技能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考试费用。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4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

2、报名地点: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七楼秘书科

联系人:肖*代**0469-4233811

3、报名材料:到居住地社区办理失业证。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士兵退出现役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人员需提供学信网电子信息备案表、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填表、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由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最后由尖山分局择优录取(签订招聘合同),正式上岗。工资福利待遇参考公益性岗位人员。

(四)公示。拟聘用对象在尖山分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聘用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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