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有关要求,我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3人,其中男性2人、女性1人。
三、派往单位
我公司招聘后,派遣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在该院担任聘用制司法警察。
四、招聘范围、条件
(一)范围:具有涪陵区常住户籍人员。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截至报名之日,年龄满20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8。
6、除退伍军人以外的其他人员须取得普通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7、同等条件下篮球特长者、退伍军人、从事专业驾驶工作的优先聘用。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等处分的。
2、曾因个人原因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6、其他不宜在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上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上午9时—3月10日下午17时。
2、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93号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中楼大厅。
联系人:廖晓洪、陈明金
3、报名材料:报名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有关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另附个人简历一份,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学历、户籍、身高等)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在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进行评分。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占总成绩的70%,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在体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测试总分从高到低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员不足的以实际人员为准。面试由涪陵区人民法院组织,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体能测试、面试均为合格的基础上,按两项测试总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按性别分别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出现并列且无优先聘用条件的,则依次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重庆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涪陵区人民法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核。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五)聘用
政审合格后拟聘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后,试用期2个月,由我公司派遣到涪陵区法院担任聘用制司法警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即正式聘用。
劳动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经涪陵区法院考核胜任工作的,与我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但根据有关聘任制司法警察的规定,年满35周岁的,涪陵区法院不再任用为聘用制司法警察,由我公司收回。
六、待遇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800元。其中,试用期期间为被聘用者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为被聘用者购买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费用由用工单位和被聘用者按规定的比例承担,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和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违者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放弃。
八、相关事宜
聘用期间住宿由被聘用者自行解决。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
原标题:派往涪陵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fsthr.com/notice/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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