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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要求,武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由武汉市公安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报考武汉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已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有效的考生。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详见《武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安排
体能测评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27日。地点在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体育场(硚口区长风路42号)。每天下午13时20分开考。具体安排如下:
4月24日,测评对象为参加4月22日面试的考生;
4月25日,测评对象为参加4月23日面试的考生;
4月26日,测评对象为参加4月24日面试的考生;
4月27日,测评对象为参加4月25日面试的考生。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执行(见附件1)。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一次达标即为合格);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3个项目中,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四、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见附件2),于体能测评当天中午12时50分前在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大门口集合。考生下午13时30分前未到达集合点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二)体能测评当天,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评。
(三)关于妊娠生产期考生的体能测评问题,以《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二十八条解释为准,妊娠生产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涉及的职位也暂不递补,待其妊娠生产结束后补测体能,体能补测合格的参加考察、体检。妊娠生产期考生,应按照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签到,并须提交暂缓体能测评书面申请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妊娠相关证明材料。
(四)凡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放弃,体能测评按缺考处理。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者缺考的考生,不得进行考察、体检环节。
各位考生如有疑问请咨询招录单位,咨询电话:027-85396520。
武汉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8日
1.附件1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2.附件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3.附件3武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安排
4.附件4武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考点地址及到达方式
原文标题:武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whptc.org/ncms/article_21ec803766a0e36c14cfd466080e4cf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