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公务员考试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评。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行测
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申论
申论(行政执法卷)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准确理解归纳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对所涉及的观点和事实进行恰当的解释,并作出合理的推断。
依法办事能力——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综合运用恰当有效的方法完成任务、解决问题、实现目标。
公共服务能力——能够全面准确了解公众需求和愿望,灵活运用各种措施和办法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三、专业科目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1.职业素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2.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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