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湖南省司法厅2023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省委组织部红星网公布的省司法厅2023年考试录用省直监狱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具体名单及分组安排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地点
4月22日(星期六)上午7∶00在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前坪(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集合。
三、考生纪律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进入体检集合地点。
2.考生不准驾车进入集合地点,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同进入集合地点、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不得与工作人员接触。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放弃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考生应遵守体检封闭管理规定。核验身份后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智能穿戴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5.考生通过抽签确定体检顺序号,及时佩戴抽签顺序号牌。考生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医生或工作人员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
6.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逐一检查所有项目,不得漏检。全程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擅自离开体检队伍。
7.考生完成体检后,经工作人员确认,领回代管物品,立即离开医院封闭范围,不得逗留。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前保持正常的休息和饮食,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精神和身体状态。
2.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体检当日尽量着装简单,不佩戴首饰物品,勿穿戴有金属纽扣的衣服。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体检费用自理,须自备银行卡或现金(费用约600元/人)交医院,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7.体检后保持手机畅通,将电话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省司法厅政治部:0731-84586431
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0731-84592766
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0731-82275156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4月19日
原文标题:湖南省司法厅2023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tzgg/202304/t20230419_29318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