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1、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
2、地点: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20号)四楼421室。
3、咨询电话:
佳木斯市各级机关单位:0454-8606399。
佳木斯法院系统:0454-2638617。
二、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考生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复审时处于有效期内);如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仅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自行下载填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承诺书》(附件5)。
2、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度佳木斯市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需使用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1寸免冠照片。
3、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度佳木斯市补充公务员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3),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4、社会在职的考生需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属各级党委政府下属
事业单位的考生,还需加盖上级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若考生报名时为社会在职人员,但资格复审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可提供证明考生已离职或处于待业状态的相关佐证。例如,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已办结的辞职辞退手续等。
5、有户籍及民族要求的职位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且记载的户籍迁入时间应符合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有关要求。
6、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证明。
7、招考对象要求为“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或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携带取得相关身份的佐证备用(例如退伍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或服务证、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等),以便遇到特殊情况能顺利进行现场确认或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