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在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3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上岸鸭公考进行缴费确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中《报考指南》。逾期不办理网络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对于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上岸鸭公考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报信息、选择笔试考区后,提交报考申请。
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上岸鸭公考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2023年2月2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缴费确认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上岸鸭公考进行缴费确认。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减免考试费用。
逾期不办理网络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职位调整
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
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