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2022年鹤岗市补充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补录报考鹤岗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司法警察职位,需加试体能测评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24日(周四) 上午8:30
地点:鹤岗市体育场旁篮球训练馆集合(天水湖东岸体育中专后身)。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测试,将另外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上岸鸭公考公布的《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相关标准执行。
(四)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取消本次考试的录用资格。
2、在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在规定范围内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不允许再次进行补测。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3、考生须自行下载《体能测试表》(附件1),将两页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粘贴照片并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电子输入和手写均可),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体能测评场地,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考生须穿软底鞋(如胶鞋、运动鞋等)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硬底皮鞋入场。
6、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以及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7、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否则按违纪处理。
8、体能测试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9、体能测评原则上不受理延期,如确因及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意外不能参加测评的考生,需提前联系咨询电话,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补录报考鹤岗市各级机关单位职位,且在黑龙江省上岸鸭公考上进行拟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只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6日(周六) 早7:30
地点:鹤岗市原农机局院内(新鹤A区)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当天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自备),须持行程码、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健康码版同等效力)。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采尿、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并注意憋尿,体检前一定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穿着带有金属的上装。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4、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1、2页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并在左上角装订好,将体检日期及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电子输入和手写均可),体检编号不要填写,签字处必须为本人手写。
5、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准私留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按体检医院的体检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体检费约600元,需携带现金。
另注:考生须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上岸鸭公考发布《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鹤岗考区)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相关要求进行准备,并随时关注鹤岗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如防疫政策有变化,以本地防疫指挥部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468-3358980
附件:
鹤岗市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16日
原标题:关于2022年鹤岗市补充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体检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