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以上就是公务员考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