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含省救助管理事务中心)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我厅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情况,现将面试确认递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递补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递补人员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河南省民政厅(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路18号)人事教育处1001房间。
三、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交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请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按照《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材料主要有: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所报职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考生学历证书所学专业应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所报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国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附社保缴纳流水)。
(五)在职人员提供其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目前在党群部门、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部门工作的考生,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非公务员和非参公人员的证明。
(七)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说明(见附件2)。
(八)其他公告要求准备的材料。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由考生本人到场当面进行,不得顶替。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需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371-65908876、55157891
附件:
2023年4月6日
原标题:河南省民政厅(含省救助管理事务中心) 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zt.henan.gov.cn/2023/04-06/2720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