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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9:00至3月14日17:00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信息存在错误,请及时联系所在考区的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加5分。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报考者报名信息表填写的民族信息等,对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统一进行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报考者须据实并认真填写民族信息等,因民族信息等填写错误导致笔试环节成绩未获得加分的,须在公示期间及时联系所在考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并提供佐证资料。公示期间未及时反映并提供佐证资料的,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加分。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供招录单位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