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开 遴选公务员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工作安排,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笔试人员
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考生。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三号教学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23年1月12日8:30至1月15日8:30登录“龙江先锋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在此期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3.其他考试纪律请考生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注意事项。
五、考试健康防护提示
1.为保证考场秩序及考生安全,考生应在考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
2.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短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规范佩戴N95或KN95口罩。
3.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本人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综合研判确有必要的,转移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需要转移到备用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咨询电话:0451-82297163。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3年1月11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开 遴选公务员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链接:https://www.ljxfw.gov.cn/organizationGardenDetails.html?htmlPage=generalListPage&p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sid=F1A6A92D3601F984F2006B5D50233952&infoId=2F1EAA70907A3733DCBB6D44A3B453C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