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池市委党校
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转任干部公告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是河池市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河组通字〔2019〕120号)、《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竞争性转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职位和数量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综合职位一1名、综合职位二1名)。
二、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转任范围
河池市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结合队伍结构调整实际需要,“综合职位一”适合男性报考;“综合职位二”适合女性报考;
3.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现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抽调、跟班学习)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计入现单位工作时间;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河池市市直机关报名人员不受此限制)。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跟班学习等)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5.原则上,乡镇班子领导成员应当任职满3年;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主要参考参与重大改革项目、公开发表文章、综合文稿、职业资格及获奖情况等)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7.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8.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转任: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任职试用期内,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2年内不得调离遴选和选调机关;
5.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转任所涉及的工作年限、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11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转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中共河池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18: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中共河池市委党校2022年度竞争性转任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压缩发送至中共河池市委党校邮箱:hcdxrczp hechi.gov.cn,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竞争性转任+报名职位+姓名”。
3.材料清单:
(1)《报名表》(Word及PDF格式同时报送,插入蓝底证件照,本人手写签字扫描成PDF格式);
(2)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证书(扫描成PDF格式);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含领导职务、职级职务)的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
(4)近年来本人主笔撰写的综合文稿(含单位主要领导讲话稿、经验材料、综合性报告等)或者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择优选择1-3篇,PDF格式,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没有的不用提供;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三)资格初审
由中共河池市委党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经初审通过的人员材料提交校委会进行适岗比选(对通过资格初审人选的工作资历、业绩和岗位匹配度进行资历评价),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试人选(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考试人选),并进行公示;经评价无适岗人选的,取消该转任岗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当日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当日,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双面填写、需粘贴蓝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现职务(含领导职务、职级职务)的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转任工作全过程。如果发现报名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本人所在单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有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转任计划1:1比例宣布入围考察对象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为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由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成立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
考察完成后,由中共河池市委党校干部考察组向校委会报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转任资格,由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替补考察对象。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共河池市委党校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转任资格,由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按照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替补考察、体检人选。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校委会讨论决定后,确定拟转任对象,在河池人才网、中共河池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转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河池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工作规定程序,正式办理转任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转任资格的,须在考察前提出。
(二)转任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违反转任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未尽事宜,请与中共河池市委党校联系。
联系电话:0778-2323969;0778-2300445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2022年度竞争性转任干部报名表2022.11.29.doc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
2022年11月28日
原文标题:中共河池市委党校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转任干部公告
原文链接: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db425141-601d-4206-a7f3-4f17e0d1d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