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试行)》(绵涪法委办发〔2019〕13号)要求,现将公开遴选涪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法律顾问名额
本次遴选3名律师作为涪城区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
二、遴选范围
绵阳市范围内的律师。
三、遴选原则
遴选聘任法律顾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选聘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等因素。
四、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应当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执业5年以上,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在所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年;博士学历可放宽至1年);
(四)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并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能够胜任顾问单位相关工作;
(五)熟悉涪城区区情和政策,沟通能力强,文字功底好;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遴选:
1、受处分期间;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1、为顾问单位的日常运行管理、重大工作事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能提供优质整合性的法律服务;
2、参与顾问单位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措施、重要政策、重大合同等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参与顾问单位重大涉诉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
4、协助顾问单位处理重大涉法事项,配合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研究出具有关法律意见书和法律风险评估报告;
5、受顾问单位委托,参加重大项目的谈判、招投标、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及审查等工作;
6、对涉及顾问单位的社会公共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置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7、参与顾问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政策咨询、专项培训等普法工作;
8、陪同领导参与信访工作;
9、办理顾问单位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服务。
(二)服务期限
法律顾问合同期为一年。
(三)坐班服务
每名法律顾问每人每周应到顾问单位坐班1个工作日。
六、遴选程序
由区级相关部门组成法律顾问遴选工作组,负责本次遴选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5日到区司法局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者须本人前往并提供以下材料:《涪城区政府法律顾问遴选报名表》原件(按要求填写),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律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工作年限经历证明,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报名的公函原件材料各1份,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4张。
(二)评分。评分分为资料评审和面试两个部分,总分数=资料评审分数*50%+面试分数*50%。评分工作由法律顾问遴选工作组实施。
1、资料评审。满分为100分,报名者资格审查通过后,应按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参与评审的相关资料到指定的场所参加现场评分。现场评分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应试者在接到面试通知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场所参加面试。
(三)择优选聘。原则上按评分总成绩由高到低聘用,如因故出现的缺额,按遴选者成绩得分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由区司法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5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法律顾问人选名单报区政府审定。
七、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余涛涛电话:0816-2260675
地址:绵阳市文庙街8号112室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