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13个
二、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9:00至6月13日17:00
二、考试时间:待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宁德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计划遴选部分市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3个,详见《2022年度宁德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简明表》。
(二)报名范围
遴选对象为宁德市内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具体如下:
1.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中央、省、市设在我市各县(市、区)的机关(包括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下设单位等,下同)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可以报考市级机关和参公单位。
2.县(市、区)、市直机关所属参公单位和中央、省、市设在我市各县(市、区)的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下列人员,可以报考市级机关和参公单位: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参公登记前,曾为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除上述第2点规定的4种对象外,只能报考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除上述遴选对象之外,其他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此次公开遴选考试。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计算,下同)。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选调生应符合最低服务期限的规定要求,报考普通职位的,还须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除选调生外的其他报考者,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6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四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及以上的职务职级,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回避要求。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省属及设区市党委政府直属的参公事业单位不在此列)。
设区市级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在县(市、区)以下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执纪执法部门在一线工作岗位的,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队、中队等;曾作为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工勤人员以及各类非在编人员,如聘用、劳务派遣等;经党委组织部门选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挂职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根据《福建省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闽委组通〔2013〕79号)挂职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经历;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直属片区管理机构的挂职、任职经历等,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年龄、最低服务期限、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录用时职位明确要求最低服务年限)。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普通职位报名。报考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职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8日9:00至6月13日17:00。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http://gwykl.fujian.gov.cn/)进行网络报名,应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上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100KB以下的数码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规定,自行判断自身条件与所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是否相符。
职位遴选计划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遴选职位。因取消遴选计划造成该职位报考者不能参加笔试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选调生专门职位推荐报名。报考专门面向符合条件选调生的职位,由选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下载并填写《宁德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确定推优报名人选,市委组织部复核并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每名选调生可被推荐报考1个专门职位,同时还可自主选报1个普通职位。自主选报职位的具体报名步骤按照前述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于遴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22年6月9日上午8:00至6月15日上午12:00,报考者于申诉后2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提交合格照片,并在线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方可打印本人的准考证。同时报考普通职位和选调生专门职位的推荐报名人选将在网上生成两份笔试座位一致的准考证,凭任一份准考证均可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福建健康码”(闽政通APP或微信“福建健康码”小程序),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福建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题本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命制。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设在宁德市区,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的报考者不能进入考场。
4.笔试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划定,并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各遴选单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同时报考专门职位和普通职位的选调生,如果均入闱面试,则只参加专门职位面试,普通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故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两次后不再递补。面试人选于面试前2个工作日内提出放弃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面试前,遴选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考者的准考证、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两次后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设在宁德市区,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并由遴选单位负责电话通知面试人选。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重点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计划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相同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确定:若2名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报考者并列同一名次。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如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一并列入考察。
(二)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机构从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因考察对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职位空缺的,遴选单位可以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单位提出。
五、公示转任
(一)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转任对象的唯一依据。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进行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综合考量确定拟遴选转任对象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并同步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遴选单位和拟遴选转任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遴选转任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转任职务职级按公开遴选对外公布的职位确定。
(三)遴选人员从报名后到办理转任手续前,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遴选单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相关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四)遴选人员须在遴选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转任未满一年的,原则上不晋升职务、职级。
六、咨询监督
有关遴选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问题,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也可在遴选期间正常上班时间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反映:
(一)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遴选职位表》公布的遴选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政策咨询和考务监督电话:0593-2870935,其中报考选调生报考专门职位的政策咨询电话为0593-2836136。
(三)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005916970。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通报所在单位。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是宁德市委组织部和遴选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了解最新信息。
(三)本次公开遴选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审核,报考者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四)本次公开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