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庆阳考区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共261名(详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请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7:00前,在庆阳市会展管理中心院内(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2号)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三、相关政策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3.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安排申请复检人员到另外医院复检。市委组织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委组织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招录单位无法联系到本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同时,还需携带1张近期免冠2吋彩色证件照片。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手机须取消闹钟并关机和其他物品统一存放。
3.参加体检人员除接受身份核验、相关项目检查外,建议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处置。
4.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500元现金,具体数额按医院标准收取,须增检项目的费用,另行收取。
5.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6.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尽量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体检时须告知医护人员,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
附件: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庆阳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6日
原标题:关于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庆阳考区)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KC741NEZzKnKydj1JgS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