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嘉峪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将嘉峪关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嘉峪关市雄关广场东侧市直机关办公楼会议中心一楼西侧办公室,联系电话:0937-6328916;18993788288。
三、复审材料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一)考生本人须按照《招考公告》要求,提交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提供证件一致)、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职称证书、资格复审表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提供2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蓝底,携带电子版照片)。
(二)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21年、2022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注明就业单位的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订未就业承诺书;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证明材料(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学制、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中任意一项材料,并由本人承诺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三)已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有经办人员签名,加盖公章),其中:现工作单位为企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证明须经其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内容包含本人身份证号、单位性质、本人身份、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该单位(录用文号)等内容。已辞职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单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留学回国人员等,须按照《报考指南》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职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六)职位条件要求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须提供证书或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须经颁发证书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下午18:00,考生须确认符合《招考公告》《报考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考生须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如出现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故障等情况,致使无法联系到考生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与本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终止录用程序。
(三)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四)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
(五)体能测评和面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甘肃党建嘉峪关市平台(https://jyg.gsdj.gov.cn/)和“雄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嘉峪关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嘉峪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jygxw.com/index/news/detail_news.html?id=207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