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根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8名,专职从事社区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为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华路街道所辖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通过“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lutai.tangsh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主要通过“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或原为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本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本区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6日至2005年8月5日期间出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现在岗劳务派遣人员不受户籍要求限制,且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6日至2005年8月5日期间出生)。
4.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服从分配。
7.户籍(含婚姻关系)以报名首日(2023年8月6日)户口所在地(取得婚姻关系)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正在立案调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个人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且不退出的。
6.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8.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6日-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芦台富力城小区西行1公里)办公楼二楼党建办公室,联系电话:022-69388711转609。
3.现场报名。报考者在“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lutai.tangshan.gov.cn)网站下载《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报名需要提交《报名表》(打印版,贴照片)、与报名表同底1寸照片4张。并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报考者配偶为芦台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2)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如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人员,需提供佐证材料。
(4)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4.缴费。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每人100元。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8月12日下午,请考生于8月10日、11日到新华路街道办公楼二楼党建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的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牢记: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请考生于笔试结束后,自行在“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及时查询。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面试。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
由区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招聘为社区工作者人员,由新华路街道集中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后,进行统一分配,聘用人员与新华路街道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上岗,无故不到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招聘人员待遇
(一)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照现行芦台经济开发区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聘期管理
在劳动合同期内,由新华路街道对社区工作者进行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新华路街道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街道考核合格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三)最低服务年限
被聘用人员在芦台经济开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可以参加本区公务员、事业编、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考试。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9388305,69388275,69388329(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监督举报电话:022-6938828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附件:
1.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xls
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lutai.tangshan.gov.cn/tsslutai/tongzhigonggao/20230729/1549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