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科研助理人员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3〕61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部署,现开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科研助理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特大型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营自治区中西部电网,供电区域72万平方公里,承担着8个市(盟)工农牧业生产及城乡1400多万居民生活供电任务,同时向华北、陕西榆林和蒙古国提供跨省区、跨国境供电。
2022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55位、中国服务企业500强第95位、全国能源企业500强第47位,连续11年获评自治区国资委业绩考核A级企业。
二、招聘计划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科研助理人员计划招聘5人。录用后,根据公司科研创新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录用人员的学历专业背景、科研经历成果和能力特长等,结合本人应聘意愿,统筹分配单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录用后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三)年龄条件: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毕业时间条件:2023年毕业;
(五)学历条件:国家统招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
(六)专业条件: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专业。
(七)具有较强的科研或科技创新能力,作为带头人或主要人员参与过科研、科技创新学术或项目,并取得过科研、科技创新成果或奖项。
(八)优先招录“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或具有重量级科研、科技创新成果、奖项的人员。
(九)不受理以下人员报名
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职员工;
2.已与我公司达成就业意向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含已达成意向的国、境外院校人员);
3.被列入我公司招聘黑名单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综合优选、综合考核、健康体检、资格复审、拟录用公示、人员录用等环节,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系统”网站(网址:https://zhaopin.impc.com.cn),按要求填报个人简历进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6日18:00。
2.报名时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完整、准确,其中所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登记信息一致。相关科研、科技创新学术、项目经历、成果获奖等,应同时上传成果、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核和综合优选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较多时,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层次、院校层次、科研和科技创新成果获奖等因素进行综合优选。结果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通知应聘人员。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流程依次为心理测评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专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抗压能力等。任一环节缺考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
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将通过网站另行通知。综合考核结果将在全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通知。
(五)健康体检
1.综合考核通过人员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安排及要求届时将通过网站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资格复审及拟录用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安排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列为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人员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人员录用后将在试用期内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如发现复查结果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认真查看招聘系统发布的信息、通知及招聘工作安排,并保证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招聘系统信息、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对应聘过程及结果造成影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应遵守各项招聘工作安排,未按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事项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1.应聘过程提供虚假信息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系统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失效的;伪造、涂改各类证书、成绩报告单、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谎报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和获奖荣誉的;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包括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
2.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的;
3.破坏我公司招聘秩序,造谣生事、发表不实言论的;
4.其他应予取消应聘资格的情形。
(四)“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系统”网站(网址:https://zhaopin.impc.com.cn)是本次招聘报名的唯一官方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
(五)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声明》,提高警惕,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切勿上当受骗。
(六)我公司承诺对应聘人员资料妥善保管和严格保密,应聘人员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无论是否录用,资料不予退回。
招聘咨询电话:0471-5619342
网站技术支持:0471-5972266
以上电话受理时间统一为: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应聘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确认。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23年7月12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科研助理人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zhaopin.imp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