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本部面向华电系统内公开招聘公告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公司)是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代表集团公司行使区域管理职能,负责新疆区域项目发展、工程建设、经营管理、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十四五”期间,打造华电“新疆战略性清洁能源基地”,积极融入区域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25年装机规模超过3000万千瓦,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根据工作需要,新疆公司本部空缺岗位面向华电系统内公开招聘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应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忠于企业,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自愿为华电在新事业做贡献;
2.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
4.能力素质业绩特别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回避条件
应聘人员需执行任职回避,回避条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供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资料、重要荣誉证书等。所有材料均提供“pdf格式”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表另需提供“doc格式”文件,每个材料文件命名格式为“材料名称+所在单位+姓名”。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以“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姓名.zip”格式命名,发送电子邮件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备注为“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姓名”。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19: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新疆公司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安排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报名材料原件。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体检报告一份,体检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应如实、主动告知个人身体状况及重大疾病史,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公示
按照公司决策程序初步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上报审批
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七)办理入职
办理入职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录用者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二)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不接待来访。
(三)应聘者须提供准确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短信和电子邮件,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四)同一岗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选一般应为3人及以上,不满足1:3比例的原则上暂缓招聘或取消招聘。
(五)凡正式录入人员,工资按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991-7906050
电子邮箱:xjhdrzb@163.com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316号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原文链接:https://www.chd.com.cn/site/2/2023-07-06/f430afabde06477ea1e02f9f1b22d6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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