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宁波北仑区供销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3-07-03 09:15:4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May

 宁波市北仑区供销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北仑区供销社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供销专干6名,并将供销专干分配到全区涉农街道。

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供销专干。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执行能力;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08:00起至2023年7月14日下午16:30止。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此次招聘由宁波市北仑区供销社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应聘者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贴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blgxsyxgs 163.com。《报名登记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邮件报名后,应聘者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已收到邮箱自动回复报名成功的则无需电话确认)。咨询电话:15867886420(史老师)

3.报名资格初审:宁波市北仑区供销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收到电子版的《报名登记表》后,将初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经初步审查符合招聘要求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4.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如下资料:①《报名登记表》(贴上1寸彩色免冠近照)二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对应岗位招聘指标3倍,公司可以针对该岗位重新设置报考条件后再次组织报名,仍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取消或核减对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总分100分。笔试后各岗位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指标以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体检及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面试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四)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北仑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按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聘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七)递补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1.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3.考察(政审)对象放弃考察(政审)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包括但不限于:有纪检监察、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不良信息反馈的)。

五、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参照宁波市北仑区供销社有限公司薪酬相关规定实行。本公告由宁波市北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567910909(陈老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接受咨询)

附件:宁波市北仑区供销社有限公司招聘表.docx

宁波市北仑区供销社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bl.gov.cn/art/2023/6/30/art_1229055347_4283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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