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社发集团”)是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属国有企业,是一家融合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康养(养老院、公墓)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相关产业投资开发的综合性集团。现因发展需要,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其中特殊人才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4.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区社发集团负责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工作。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0:00至2023年6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及资料修改,请自行安排好报名时间。
2.报名邮箱地址:jjsfhr 163.com
3.报名要求: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时上传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扫描件(需本人签名)和电子档(见附件2),同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部分招聘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若发现报考人员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资格确认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该职位的原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招聘职位计划数。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指定发布媒体公布。
因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40%和60%。如岗位仅参加面试,该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试卷。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15天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后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社发集团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供公派留学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办理委托手续。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距面试3天前,若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则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台州人才网和“椒江社发”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二个月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原户籍在农村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
六、人员管理
报考人员聘用后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其中,特殊人才实行聘任制、年薪制及退出机制管理,薪酬由基本薪酬(70%)和绩效薪酬(30%)组成,绩效薪酬与考核直接挂钩,根据单位目标责任制和个人绩效(根据年度工作业绩指标完成率进行评分)考核结果核算。
七、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23年6月24日,工作经历计算至2023年6月24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6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工商注册的企业或法人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3年6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考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4.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区社发集团负责招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或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6-89056237庞女士
监督电话:0576-89059145王女士
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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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tzrc.cn/Article/Show/1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