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社会招聘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西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区域子公司,负责落实集团公司在藏发展战略与援藏任务,承担西藏区域统筹协调职能。
西藏公司致力于打造西藏一流清洁能源企业,服务西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截至目前,西藏公司资产总额21.23亿元,装机规模19.616万千瓦,为西藏自治区最大的新能源发电企业。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公司系统内人员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见附件:西藏公司及所属单位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企业,愿意为西藏的清洁能源发展贡献力量。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实践经验。
2.品行端正,自我要求严格,坚持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规范管理、以身作则、廉洁从业。工作勤奋,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适应力强。
3.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工作业绩优良,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满足岗位任职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的。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拟应聘人员应严格自查招聘条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网络方式(邮件)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6月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不可重复发起,邮件名称统一使用:应聘岗位+姓名。未按要求报送资料的不予受理。应聘者需将以下报名资料发至报名邮箱:
(1)《应聘登记表》(附件2)Word版及扫描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
(3)培训、获奖证书,取得重大工作成果及其它需要说明的资料。
(4)有关年龄和年限计算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20日。
2.资格审查:公司根据应聘者个人资料,结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确定参加初试人选。
3.初试:公司组织网络面试。
4.复试: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个人品德、专业能力、身体适应性等。复试由面试、笔试、高原适应性体验三个环节组成。
5.录用: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经公司党委集体确定最终录用人选。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并执行6个月试用期,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相应岗位;考评不合格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1.招聘后正式录用人员与西藏分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招聘岗位安排工作。
2.录用后薪酬待遇按西藏分公司正式员工薪酬标准执行。
六、其他说明
1.应聘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实之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调动(离职)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
3.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配偶工作等问题。
4.在没有正式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林志
报名邮箱:yuanlinzhi@spic.com.cn
咨询方式以邮件咨询为主,请关注回邮。
八、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spic.com.cn/2018rlzy/zpxx/202305/t20230526_321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