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企业2023年5月招聘简章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10亿元,资产规模约100亿元,现有员工近4000人,拥有24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领域含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分类收运,生活垃圾填埋,厨余垃圾等资源化利用,一般工废无害化处理,中心城区水域清漂,道路桥梁隧道护板护栏机械化清洗保洁等,形成了固废垃圾收集、转运、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业务范围覆盖重庆市约30个区县。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人尽其才、适才适岗、人岗匹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2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企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履职能力强,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求真务实、敬业奉献、忠诚担当。
3.作风品行正,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有垃圾运输相关工作经验、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持B2及以上有效驾驶证,无酒驾、毒驾史。
4.具有3年以上安全货运驾驶经验。
(三)禁止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曾出现过酒驾、毒驾等行为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阶段。应聘者须填写《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3),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版,并将《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word版和PDF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技能证书、主要工作业绩成果、奖励表彰等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同时发送至邮箱(邮箱详见附件2)。简历投递时切勿重复、多次投递。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24时,逾期报名无效,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根据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如应聘者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或约定,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综合考评。综合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驾驶员)环节,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手机畅通。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含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2.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开展面试考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技能、综合能力、心理素质等。
3.技能测试:专业技能岗位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评。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驾驶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3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根据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排名末位者出现分数并列,则以技能测试分数高者优先。
(四)考察。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研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用人单位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对拟录用人员的的资质、工作经历等信息、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五)体检。考察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健康或职业病体检。
(六)聘用。入职体检及背调合格人员,按招聘单位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察、体检等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或重新招聘。
五、薪酬标准
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用人单位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重庆环卫集团及所属企业从未委托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招聘相关事宜,如有机构承诺缴纳费用即可确保成功应聘的均为虚假信息,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二)重庆环卫集团及所属企业对报名资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请应聘者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综合考评、考察、体检等环节将通过手机短信、个人邮箱发送,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四)最终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合格,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公司将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五)未尽事宜,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gzw.cq.gov.cn/gqzp/202305/t20230523_11987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