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招聘3名编外人员(劳务派遣)公告
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国资监管制度的通知》(平政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行为;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知识。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平阳县飞鳌大道117号璟祥家园一楼106办公室;
联系人:赵女士,报名电话:0577-58105280;
报名须知:应聘人员持《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等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报名驾驶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违章记录查询材料等材料。
3.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政审中的资格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试办法
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由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上级部门研究后,再决定后是否调整比例或开考。
2.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平均分)为6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驾驶员岗位增加技能实操考试。总成绩=技能实操*50%+面试*50%。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技能实操成绩优先;技能实操成绩又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还相同的,驾龄长者优先。如以上所述都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技术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招聘公务员有关规定(体检应在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四)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的政审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县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名资格条件涉及时间的要求,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均在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
附件:
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