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简章
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苏州交建公司”)是从事综合交通(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的工程代建与总承包、规划勘察、设计咨询、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业务的国有企业,为苏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为市级政府投资交通工程集中建设单位。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涵盖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水运工程、市政项目等省、市重点项目,先后完成常嘉高速公路、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苏州市西环高架南延工程、吴中大道东段暨南湖路快速路工程、江浦路吴淞江大桥顶升工程、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快速路)改造工程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任务,目前正在推进苏州湾隧道工程、阳澄湖星济隧道工程、苏台高速公路七都至桃源段工程、桐泾路北延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展,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相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2023年01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5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本次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资料:应聘者将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其它相关证书及材料的扫描件以及填写完整的《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等电子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sz_jjgs@163.com,联系人:唐女士,联系电话:0512-69332505。
(四)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本人近照、个人所受高等教育情况、工作经历、完成项目、学历职称证明、持有证书、所获奖励和发表论文情况等。
(五)资格审查:由苏州交建公司对应聘者所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进入笔试的应聘者,笔试当天应将全部报名资料的原件带至笔试地点,由苏州交建公司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及报名资格进行复审验证,一经发现伪造资料等情形,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一)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苏州交建公司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
(二)面试
1.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参加考试人员不足人数5倍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2.通过抽签决定面试的顺序,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演讲和答辩两部分,时间为20分钟。(1)演讲:内容是参加应聘人员自我介绍、任职优势以及上岗后如何履行好职责等(8分钟)。(2)答辩:应聘人员对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12分钟)。
3.每位评委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对各个测评项目进行评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合格成绩作为本次考试的最终成绩,不合格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成绩计算:
1.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四、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2.体检内容、时间、地点由苏州交建公司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3.如果某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则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
五、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应进行录用前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2.因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岗位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的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六、录用与合同签订
1.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由苏州交建公司确定录用名单,通知被录用人员领取录用通知书,办理录用手续。
2.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原则上应从原单位辞职后再办理录用手续。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3.录用后,录用人员与苏州交建公司订立劳动合同,享受劳动合同制职工待遇,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
4.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按公司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者再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332303。
八、本简章由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