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密市红高粱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讲解员简章
高密市红高粱集团有限公司是市属国有企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讲解员3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失信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形象好气质佳,思维敏捷,沟通表达能力强,具有能够独立撰写讲解词、宣传稿件等文字材料的能力,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融智商务综合体(市民之家)6号楼317房间。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自行打印),有工作单位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随时发现弄虚作假等现象,随时取消考生的资格或成绩。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
初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内容:三分钟模拟讲解,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普通话水平、言语组织及口头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初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综合计算平均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初试成绩、进入复试范围考生名单及复试通知在高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普通话水平、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等。
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复试地点报到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五分钟模拟讲解。复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综合计算平均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复试成绩、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高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公示
1、考察
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对其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2、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
根据复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国有企业人员聘用手续,薪酬待遇根据我市现行国有企业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参照同业同类岗位薪资水平确定,按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6—2631230(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本《简章》由高密市红高粱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和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高密市红高粱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和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原文标题:2023年高密市红高粱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讲解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gaomi.gov.cn/149/47727/1643159003297091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