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场化选聘公告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集团”)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的国有控股集团,为AA企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4.3亿元,现有权属企业39户,全口径用工3000余人。
国恒集团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实现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经理层职数及岗位空缺情况,计划面向社会选聘副总经理一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情况
(一)职位、职数
国恒集团副总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董事会决策决议,协助总经理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工作。
(三)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A.凡有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B.在过往任职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C.个人有不诚信记录的;
D.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2.任职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学历可以适当放宽;
2.具有5年以上县区级及以上国有企业工作经历,或者10年以上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3.具备较高的项目管理水平,熟悉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相关要求及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协调、组织和沟通能力。
4.年龄为55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选聘范围
国恒公司及各权属企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员工;社会层面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952970670 qq.com,邮件主题及报名表命名格式为国恒集团副总经理选聘+姓名。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表》(公告附件1)、承诺书(公告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自荐(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擅长专业、薪酬意向等内容)等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雷女士:13201012858
座机:0994-5829122
联系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天山北路291号
(二)简历筛选
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信息确认、筛查,筛选通过后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三)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参加进入面试环节。
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
(四)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五)背景调查(组织考察)
由国恒集团党委成立考察组进行组织考察,具体程序为:考察公示、查阅人事档案、收集材料、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面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六)体检
考察对象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讨论决定
根据组织考察结果,由考察组提出任用建议,经国恒集团党委会前置研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是否聘用。
(八)任职
1.公示
在国恒集团张贴《任前公示》,公示从张贴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征求国恒集团纪委意见。
2.履行任职手续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程序履行任职程序,任职前由主要领导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根据国恒集团相关制度签订《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责任书》。
原文标题: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场化选聘公告